会计师证好不好考,初级会计师证好不好考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会计师证好不好考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会计师证好不好考的解答,让...
扫一扫用手机浏览
1、【法律分析】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包括以下两种: 对于企业自用房产,应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其中,房产的计税余值是指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自然损耗等因素后的余额。
2、法律主观:(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至30%后的余值。应纳税额房产原值乘以(1减去10%或30%)乘以税率(2%); (2)从租计征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3、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两种:一是房产的计税余值,二是房产租金收入。(一)房产的计税余值 按税法规定,对于企业自用房产,应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
4、B.当地房产的平均租金价 C.房产的购进价 D.房产的计税余值或房产的租金 查看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房产的计税余值或房产的租金收入。
5、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两种。所谓从价计征,是指按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所谓从租计征,是指以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
【法律分析】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包括以下两种: 对于企业自用房产,应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其中,房产的计税余值是指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自然损耗等因素后的余额。
法律主观: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对于经营自用的房屋,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税率为2%;对于出租的房屋,以房产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税率为12%。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两种:一是房产的计税余值,二是房产租金收入。(一)房产的计税余值 按税法规定,对于企业自用房产,应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下面是我整理的房产税计税依据,欢迎大家参考!房产税计税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三条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法律分析:对经营自用的房屋,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所谓计税余值,是指依照税法规定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损耗价值以后的余额。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主要有以下几种: 房产原值:这是最常见的计税依据,一般按照房产的原值来计算房产税。具体的税率可能会根据地区、房产类型等因素有所不同。
【法律分析】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包括以下两种: 对于企业自用房产,应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其中,房产的计税余值是指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自然损耗等因素后的余额。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两种:一是房产的计税余值,二是房产租金收入。(一)房产的计税余值 按税法规定,对于企业自用房产,应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
法律主观:(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至30%后的余值。应纳税额房产原值乘以(1减去10%或30%)乘以税率(2%); (2)从租计征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1、【法律分析】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包括以下两种: 对于企业自用房产,应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其中,房产的计税余值是指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自然损耗等因素后的余额。
2、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两种:一是房产的计税余值,二是房产租金收入。(一)房产的计税余值 按税法规定,对于企业自用房产,应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
3、法律主观:(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至30%后的余值。应纳税额房产原值乘以(1减去10%或30%)乘以税率(2%); (2)从租计征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1、【法律分析】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包括以下两种: 对于企业自用房产,应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其中,房产的计税余值是指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自然损耗等因素后的余额。
2、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两种:一是房产的计税余值,二是房产租金收入。(一)房产的计税余值 按税法规定,对于企业自用房产,应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
3、法律主观: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4、房产税计税的依据:对经营自用的房屋,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所谓计税余值,是指依照税法规定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损耗价值以后的余额。
5、房产税计税依据是主要有两种,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从价计征 按照房产余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1)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6、【答案】:B,D 从价计征的房产税,是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房产出租的,以房屋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计缴房产税。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站非盈利性质,与其它任何公司或商标无任何形式关联或合作。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如有冒犯请联系我们立删邮箱:83115484#qq.com,#换成@就是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