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初级会计证考试报名,2023年初级会计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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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发出库存商品,只有在确认销售的时候,才按照配比原则,转入销售成本(主营业务成本)。未确认销售的发出库存商品,不能结转到销售成本。
发出但尚未确认收入的商品。在这种情况下,商品已经发出,但客户还没有确认收货并支付货款。此时,需要将发出商品的成本进行结转,同时确认相应的收入和成本。
发出库存商品不一定要结转销售成本,结转销售成本的唯一条件是实现销售,而发出库存并不一定是实现销售,也许有别的用途。
因为销售商品收入不符合5个确认条件中的任何一条的,都不应该确认收入,已经发出的商品,通过“发出商品”等科目核算。商品发行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应当结转销售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该科目。
只是发出商品,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没开***),所以不用结转销售成本。
库存商品出租需要结转成本吗按照我国现行的各法律法规税务要求,没有明确规定发生销售业务时必须同时结转销售成本,但会计制度规范的企业,至少应在一个报表期内完成当期的销售成本结转(通俗的讲就是一个月)。
1、发出商品的账务处理,按照***的管理条例,只要确定收入,就要开票,无关一般纳税人是否批复,若是批复前确定的收入,属于按照小规模纳税人征收增值税,开票(若无***可到税局代开),批复后确定的按照一般纳税人做帐和开票。
2、发出商品的账务处理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记录商品发出:当商品发出时,应借记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同时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发出商品,一般是指企业***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进行销售而发出的产成品、库存商品。当中所涉及到的账务问题,很多会计人员不清楚如何处理,下面深空网解答大家的疑问。
4、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不是“已发商品”应该是“发出商品”,由于商品已发出,不符合收入的确认条件,因此不能结转成本。未收到货款,不需处理。
1、“发出商品”科目核算企业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但已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成本(或售价),科目期末余额一般在借方,反映企业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成本(或售价)。
2、企业***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进行销售而发出的产成品、库存商品一般称为发出商品。
3、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经常会将“发出商品”与“库存商品”混淆。
1、发出商品的账务处理,按照***的管理条例,只要确定收入,就要开票,无关一般纳税人是否批复,若是批复前确定的收入,属于按照小规模纳税人征收增值税,开票(若无***可到税局代开),批复后确定的按照一般纳税人做帐和开票。
2、首先:发出商品是由存货结转的,即: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其次,因为发出商品不符合确认收入的条件,即企业仍拥有其的所有权或可以对其有效控制,没有结转成本。所以,可以仍将其看作企业的资产。
3、发出商品的账务处理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记录商品发出:当商品发出时,应借记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同时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在等满足条件后的会计分录是: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发出商品。并且同时确认收入。发出商品是托收承付结算方式下已经发出但是尚未收到货款的产成品、自制半成品以及包装物等。
1、资产类科目。根据华图教育显示发出商品是属于资产类科目。发出商品是用来核算商品已经发出,但是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这个经济业务。分录是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2、发出商品属于资产类科目,资产类科目是用来核算各类资产的增减变动及结存情况的科目。按照反映流动性快慢的不同可以再分为流动资产类账户和非流动资产类账户。
3、发出商品属于资产性质的科目。对于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发出商品,通过发出商品科目核算。单位发出的商品尚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时候,账务处理是,借:发出商品—某某产品,贷:库存商品—某某产品。
4、该商品属于会计科目中的资产类科目。发出商品属于会计科目中的资产类科目的原因是发出商品是企业***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进行销售而发出的产成品、库存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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