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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税收改革,构建公平透明税收体系:陕西省国家税务局稳步推进,

nihdff 2024-12-27 税务师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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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深化税收改革,构建公平透明税收体系:陕西省国家税务局稳步推进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深化税收改革,构建公平透明税收体系:陕西省国家税务局稳步推进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个人所得税退税针对哪种人?

如果您是居民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2019 年 1 月 1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已预缴的个人所得税,与这四项所得全年加总后计算的个人所得税存在差异,您就需要关注综合所得

年度汇算。

如果预缴的税款高于全年应纳税款,您可以通过办理年度汇算申报以获得退税;如预缴的税款少于全年应纳税款,您应当办理年度汇算申报并补缴税款。

同时,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经***院批准,如果您的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 12 万元但需要年度汇算补税或者年度汇算补税金额不超过 400 元,且在取得所得时扣缴义务人已依法预扣预缴了个人所得税,那么您无须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也无须补缴税款。

如果您多预缴了税款,申请退税是您的权利,无论多小的税款,您都可以办理年度汇算申报并申请退税;如果您放弃退税,那么也不用办理年

度汇算申报。

【政策依据】《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

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94

号)

如果您在 2019 年度是非居民个人,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如果您是居民个人,且 2019 年度取得综合所得时您的扣缴义务人已依法预扣预缴了个人所得税,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不用办理汇算。

1.2019 年度取得的综合所得年收入合计不超过 12 万元

的;

2.2019 年度应补缴税额不超过 400 元的;

3.2019 年已预缴个人所得税与年度应纳个人所得税一

致的;

4.不申请退税的。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 2019 年度个人所得税综

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44号)第二条

退了1800💰

🌹坐标北京。无工资外收入,没有受雇于多个单位。19年申请了租房专项附加扣除。

🌹身边很多人还要补税,给大家总结一下可能退/补税的情况:

🍃退税:

1综合所得全年总收入额不足6万,但是预缴了个税;

2单位预扣个税时,忘记填六项专扣了;

3有稿酬收入,预缴税时没有扣除基本减除费用和六项专扣;

4有讲课收入,预缴税率大于全年所得适用税率。

🍃补税:

1有两个受雇单位,重复扣除了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

2有工资外收入。

补税也是居民义务哦~如果查看后发现要补税,关掉当作没看到可是不行的🙅

希望大家都可以退税,哈哈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深化税收改革,构建公平透明税收体系:陕西省国家税务局稳步推进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深化税收改革,构建公平透明税收体系:陕西省国家税务局稳步推进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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