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初级会计报名,江苏省初级会计报名时间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江苏省初级会计报名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江苏省初级会计报名的解答...
扫一扫用手机浏览
1、可以。根据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得知,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运费是可以抵扣进项税的。
2、可以。根据律临网查询得知,支付的运费可以抵扣进项税。
3、可以。企业可以将其购买物品或接受服务时支付的进项税(也称为销售税或增值税)作为抵扣或退还的一部分,运费作为***购物流服务的一部分,通常被认为是与企业经营相关的成本,因此可能可以作为进项税的一部分抵扣。
4、法律主观:交通费可以抵扣进项税。一般纳税人取得交通费票据,可以依法进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交通费,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
5、运费增值税***可以抵扣,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必须是正规的增值税专用***,且开票方必须是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运输企业。其次,***必须真实有效,且内容与实际运输服务相符。
可以。企业可以将其购买物品或接受服务时支付的进项税(也称为销售税或增值税)作为抵扣或退还的一部分,运费作为***购物流服务的一部分,通常被认为是与企业经营相关的成本,因此可能可以作为进项税的一部分抵扣。
可以。根据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得知,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运费是可以抵扣进项税的。
已抵扣进项转出时,用运费转出进项税额。判断运费是计算销项税还是抵扣进项税,主要是要看运费是收取的还是支付的,如果是收取的,那么是作为价外费用的,如果是自己支付的,那么属于自己的支出,就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
法律主观:交通费可以抵扣进项税。一般纳税人取得交通费票据,可以依法进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交通费,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
可以。根据中国税法规定,企业购买的酒水等商品所缴纳的运费可以抵扣进项税。具体来说,如果企业在购买酒水时支付了物流运输费用,并且这些费用已经包含在***中,那么企业可以将这部分运费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运费增值税***可以抵扣,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必须是正规的增值税专用***,且开票方必须是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运输企业。其次,***必须真实有效,且内容与实际运输服务相符。
1、增值税专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包括全部运费(杂费)等。
2、根据规定:准予抵扣的货物运费金额是指在运输单位开具的货票上注明的运费、建设基金,不包括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
3、允许扣除的货物运费金额:指自开票经营者和代开票企业为代开票经营者开具的货运物流税票上注明的运费、基本建设股票基金和现行标准要求允许减少的其他货运运费、装卸运费、保险费等附加费扣除。
运费是否能够抵扣增值税,主要取决于具体的情况。一般来说,如果运费是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那么是可以抵扣增值税的。但是,如果运费是用于个人消费或者非生产经营活动,那么就不能抵扣增值税。
无论任何普通***,都不能抵扣,不管是运费的普通***,还是货物等普通***,都不能抵扣。
一般纳税人取得运费增值税专用***可以抵扣。如果是取得运费增值税普通***的话,那就不能抵扣。而且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就算拿到运费增值税专用***都不能抵扣。
运输增值税专用***可以抵扣吗 无论任何普通***,都不能抵扣,不管是运费的普通***,还是货物等普通***,都不能抵扣。
首先,小规模纳税人是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其次,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取得运费的普通***,也是不能抵扣进项的,需要取得增值税专用***才可以。
并且有承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那么,运费所对应的进项税额就可以被抵扣增值税,也就是说,不含税运费被计算到了存货成本中,税额被确认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被用来抵扣增值税)。
1、运费抵扣运费应该按照注明运输费1万元的7%扣除率抵扣,即应该抵扣0.07万元。价外费用增值税计算收取的价外费用要并入收入缴纳增值税,即增加销项税=1 .17/17*17%=0.17万元。正确以上内容。
2、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3、如果销售货物发生的运费并取得增值税专用***,按照11%的税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二条,增值税税率:(一)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4、都也抵扣联,都可以抵扣 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抵扣联可以抵扣进项税,按照:运费金额*7%计算应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专用***,抵扣联,购货单位的扣税凭证,此联最终去向是由购货单位交给税局进行抵扣。
5、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从销售方或者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站非盈利性质,与其它任何公司或商标无任何形式关联或合作。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如有冒犯请联系我们立删邮箱:83115484#qq.com,#换成@就是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