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税务登记管理办法,有效提升企业税收合规能力,加强税务登记管理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了解税务登记管理办法,有效提升企业税收合规能力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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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资深税务专家解读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资深税务专家解读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办公厅
(二)政策法规司
(三)货物和劳务税司
(四)所得税司
(五)财产和行为税司
(六)国际税务司
(七)收入规划核算司
(八)纳税服务司
(九)征管和科技发展司
(十)大企业税收管理司
(十一)稽查局
(十二)财务管理司
(十三)督察内审司
(十四)人事司
(十五)机关党委
(十六)离退休干部办公室
(十七)监察局
(十八)巡视工作办公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的规定,纳税人应当于外出经营开始前,持《外经证》向外出经营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自《外经证》签发之日起30日内未办理报验登记的,所持证明作废,纳税人需要向税务机关重新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外出经营活动应缴纳增值税的,向国税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应缴纳营业税的,向地税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为兼营行为的,可向国税或地税机关申请开具,税务机关不得拒绝。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规定:“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本评价年度不能评为A级:(一)实际生产经营期不满3年的;(二)上一评价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为D级的;(三)非正常原因一个评价年度内增值税或营业税连续3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零申报、负申报的;(四)不能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向税务机关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第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纳税信用管理若干业务口径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5号)规定:“五、关于不能评为A级的情形非正常原因一个评价年度内增值税或营业税连续3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零申报、负申报的,不能评为A级。正常原因是指:季节性生产经营、享受政策性减免税等正常情况原因。非正常原因是除上述原因外的其他原因。按季申报视同连续3个月。”
国家税务总局的领导职务有党组书记、局长、副局长、纪检组长、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总审计师。
还有下设机构的各个正司长及副司长,如下:
1、办公厅;
2、政策法规司;
3、货物和劳务税司;
4、所得税司;
5、财产和行为税司;
6、国际税务司;
7、收入规划核算司;
8、纳税服务司;
9、征管和科技发展司;
10、大企业税收管理司;
11、稽查局;
12、财务管理司;
13、督察内审司;
14、人事司;
15、机关党委;
16、离退休干部办公室;
17、监察局;
18、巡视工作办公室。
每个司局下面还设有多个处室,每个处室均有处长、副处长、科长、副科长、科员等。
这个问题不容易回答,就像问如何才能生活得更幸福一样。
学习税务知识,看你用在何处。
1.如果你是企业的财务人员,其实并不需要掌握过于详细的税务知识,除非是特大型的集团公司,否则经营项目就那几个,只要明白与自己相关的就可以了。实际上多往税务局跑跑去报税,多与其他财务人员和税务人员交流,虚心点、客气点,几个月的时间就能把自己的一滩弄个八九不离十。
2.如果你想凭借自己的税务知识,获得一个更加好的职位。这个就有点困难了。你问这个问题就是对税务知识不太了解,其实税务知识除了原理、法条外,相关财税政策多如牛毛,单单从普普通通学习的角度来说,无从下手。另外对于主动学习,我对任何人都不抱太大的希望,很多情况就是,制定了详细的学习***,然后没执行几天,觉得太难,就放弃了。所以,我的建议是,要将学习动力化,甚至说是功利化,比如,考个证,税务师,不考下来不罢休,这就算是有了一个明确的学习目的。然后你就可以买书了,跟着书自学,或者下载***,都可以。
我认为税务师比注册会计师简单得多,如果你是大学毕业,好好学的话,三年应该可以考得下来。至于要学精,恐怕十年也未必。可以在这个领域钻研下去,是有发展的。国家和企业越来越重视税务人才。希望回答对你有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资深税务专家解读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资深税务专家解读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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