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税务政策出炉!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第公告,国家税务新规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新税务政策出炉!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第公告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新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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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新税务政策出炉!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第公告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新税务政策出炉!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第公告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孵化基地税收的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89 号),科技企业孵化器(含众创空间,以下简称孵化器)有关税收政策如下:
一、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孵化器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对其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对其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二、符合非营利组织条件的孵化器的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税收政策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谢邀:
你这个问题看着不长,但信息量较大,回答起来却不容易,不是几句话能让你听明白的,这让我这个老税务也作了难,觉得无从下笔。但既然接受邀请了,我给你提供一点建议:
一、如果你有工作单位或从其他个人取得所得,单位就和支付人就是你的个税扣缴义务人,根据《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依法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你只要按照单位要求填写和提供基础信息资料就行。自己保存好专项附加扣除的原始资料备查就行。
二、如果你没有扣缴义务人,首先建议你自学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这是缴纳个税的最基本的法律规定。其次建议你看看《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进行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改公告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需要自行纳税申报的情形,分别明确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经营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取得境外所得、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等六种需要办理自行纳税申报情形的适用对象、申报时间、申报地点、需要填写的申报表等,以及自行纳税申报的申报方式、表证单书和《公告》的施行时间进行了明确。再次建议你学习一下《关于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若干征管衔接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6号)、《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等文件规定。
三、由于大部分都是国家出台的新政策,即使专业人事也不一定一下全弄懂,大家都是便用边学。如果自学过程中有些专业术语或政策规定弄不明白,可问度娘,可问悟空问答,可拨打咨询电话12366,可咨询主管税务机关,当然也可私信咨询我,很乐意为你答疑释惑。
四、这样的回答你肯定不是太满意,但还是希望点赞奖励一下我的辛苦。
非常感谢悟空邀请!在这里能为你解答这个问题,让我带领你们一起走进这个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探讨一下。
首先,这个政策是利好二手住宅的,业主的心态会有所改变,二手住宅的挂牌价会有调整。 尤其是罗湖、福田、南山及龙华这类原豪宅线偏低的区域,面积偏大的,却又没有达到144平“红线”的那些户型。这是减税最多的区域, 其次,可以预见的,一波改善型需求会加速入场。房子的成交周期缩短, 当然,对于买家而言,虽然成交价上涨之后,可能买房的总成本没太多变化,但之前的税费无法***,现在涨价的部分,至少可以***了。初始购房成本还是会减负的。从二手成交的量价来看,9月,被先行示范区这个“大饼”砸中的深圳楼市,成功带了一波流量。10月份深圳没有太多利好,量价稍微差一点,但也比8月份要好。 深圳作为连接香港的桥梁,对境外人才更加友好,是港澳客最喜欢的购房地点之一…… 但是,这一波新增的购房需求是长线的,更多是向香港释放出善意的信号,未必能够短期内带热楼市。但是,这次降税,可以。 在之前的很多内容里,深圳是中国最具投资价值的城市,没有之一,长线看好。目前来看,也是最可能走出独立行情的城市。 当然了,深圳的楼市总基调肯定是稳的,这一波短期上涨或者调整,波动都是符合价格规律的。
在以上的分享关于这个问题的解答都是个人的意见与建议,我希望我分享的这个问题的解答能够帮助到大家。
在这里同时也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我的分享,大家如果有更好的关于这个问题的解答,还望分享评论出来共同讨论这话题。
我最后在这里,祝大家每天开开心心工作快快乐乐生活,健康生活每一天,家和万事兴,年年发大财,生意兴隆,谢谢!
如果企业想要退出市场,那么千万不要忘了税务注销,在2019年5月9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更大力度推进优化税务注销办理程序工作的通知》( 税总发[2019] 64号) , 推出更大力度优化企业注销办理程序的措施。
一、应当申请税务注销的情形
单位及查账征收个体工商户发生以下情形,应当向税务机关申请税务注销。具体包括:
1.因解散、破产、撤销等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
2.按规定不需要在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但经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的。
3.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
4.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
5.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驻在期届满、提前终止业务活动的。
6.境外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项目完工、离开中国的。
7.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经国家税务总局确认终止居民身份的。
二、税务注销报送资料
1.《清税申报表》或《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2.条件报送资料
(1)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发出的吊销工商营业执照决定复印件
(2)上级主管、董事会决议: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复印件
(3)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项目完工证明、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件复印件
(4)未启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
(5)领用***的纳税人:《***领用簿》及未验旧、未使用的***
(6)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设备的纳税人:增值税防伪税控设备
(7)使用其他按规定应收缴的设备的纳税人:其他按规定应收缴的设备
3.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免予提供以下证件、资料:
● 《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临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和《***领用簿》;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决定原件(复印件);
● 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原件(复印件);
● 项目完工证明、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件原件(复印件)。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新税务政策出炉!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第公告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新税务政策出炉!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第公告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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