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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并应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的法律条款?,

nihdff 2024-10-27 税务师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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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如何理解并应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的法律条款?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如何理解并应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的法律条款?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财税2001年5号文件,是否全文有效.如果有无效条款?

文件部分失效,失效时间:2008年01月01日。

失效原因: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 )第五条规定: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院关于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过渡性税收优惠的通知》(国发〔2007〕40号)及本通知规定的优惠政策以外,2008年1月1日之前实施的其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一律废止。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如何理解并应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的法律条款?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如何理解并应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的法律条款?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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