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网站:了解税收政策,助力企业发展,及时了解税务政策帮助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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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必须按顺价原则销售粮食。对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的粮食免征增值税。根据《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问题的通知》第一条 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必须按顺价原则销售粮食。对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的粮食免征增值税。免征增值税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由县(市)国家税务局会同同级财政、粮食部门审核确定。审批享受免税优惠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时,税务机关应按规定缴销其《增值税专用***领购簿》,并收缴其库存未用的增值税专用***予以注销;兼营其他应税货物的,须重新核定其增值税专用***用量。 第二条 对其他粮食企业经营粮食,除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外,一律征收增值税。1、军队用粮。指凭军用粮票和军粮供应证按军供价供应中国人民***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粮食。2、救灾救济粮。指经县(含)以上人民***批准,凭救灾救济粮食(证)按规定的销售价格向需救助的灾民供应的粮食。3、水库***口粮。指经县(含)以上人民***批准,凭水库***口粮票(证)按规定的销售价格供应给水库***的粮食。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二)避孕药品和用具;(三)古旧图书;(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五)外国***、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参考资料来源:
安徽财政厅——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问题的通知
(下文以安徽省为例,其他地区参考)
1、登录安徽省电子税务局。
2、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会保险费申报】—【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社保核定)】进入申报界面。
3、选择申报所属期,一般情况下,企业为所属期为当月,确定申报所属期后,点击申报。
4、在系统弹出的核定申报界面,确认信息无误后,选中所需申报的费种前的方框,点击申报,系统提示校验通过点击确定,完成社保费申报。
1、可以在申报成功后在弹出的对话框中直接跳转至缴费页面。
如关闭对话款,可以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税费缴纳】—【社保费缴纳】或通过搜索框搜索进入社保费缴纳界面。
2、选择三方协议缴款方式。
1、已经成功申报未成功缴费的,无***常缴款怎么办?
答:(可能是三方协议缴款出错或者选错了缴款方式)。可以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税费缴纳】—【三方协议缴纳异常处理】(作废)或者【***缴纳异常处理】(撤销)处理。
2、打印完税凭证无法查询到全部缴费信息怎么办?
例如:十月申报期内共申报缴纳13条费款,开具凭证税款所属期选择2020.10.1-2020.10.31日时却只能查询到11条费款。
可点击【我要查询】—【缴款信息查询】。
查询到当月存在部分补缴数据,所属期起应为2020.8.1。
点击【我要办税】—【纳税凭证开具(社保费)】。
选择“换开”“补缴”“所属期选择2020.8.1-2020.10.31”即可查询打印。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安徽省国家税务局网:创新税收服务,激活企业活力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安徽省国家税务局网:创新税收服务,激活企业活力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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